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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繁昌县尚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6-10-24
来源: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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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背景

原繁昌县尚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块位于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水口村,本次风险评估地块为原尚杰矿业选矿区,占地面积40418m2,地块东侧为原露天尾砂填埋区,南侧为山地和茶园,西侧为山地和水塘,北侧为水口村棕冲组。该地块2001年之前为山地和棕冲铁矿工业场地,2001年至2013年为繁昌县尚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区,主要从事铁矿选矿(磁选工艺),企业2009年起逐步停产、2013年关停,其后由繁昌县永汇商贸有限公司接手继续从事铁矿选矿生产,目前地块为荒地。根据《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地块未来规划为采矿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规定的第二类用地。

二、地块调查结果回顾

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分为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两个阶段。初步调查阶段布设土壤采样点位12个(含地块外对照点1个),送检土壤样品42份(不含平行样);布设地下水监测井6口(含地块外对照井),其中3口井无水,送检地下水样品3份。详细调查阶段布设土壤采样点位46个,送检土壤样品230份(不含平行样及质控样);建设地下水监测井18口,其中8口井无水,送检地下水样品10份。

土壤检测结果表明,土壤中砷、铅、钴、铍超出评价标准,其中砷超标点位32个,最大检出浓度3810mg/kg,最大超标62.5倍;铅超标点位11个,最大检出浓度4290mg/kg,最大超标4.36倍;钴超标点位9个,最大检出浓度172mg/kg,最大超标1.45倍;铍超标点位1个,检出浓度40mg/kg,超标0.38倍。超标点位主要分布于选矿生产区、尾砂堆场及其周边。

地下水样品以《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标准评价,超标因子共19种,其中毒理学指标为氟化物、碘化物、砷、镉、铅、镍、钴共7种;毒理学超标监测井共8口,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氟化物1.63、碘化物2.06、砷4.16、镉5.65、铅1.65、镍1.97、钴5.92。

三、人体健康风险评估结果

该地块规划为采矿用地,属于第二类用地,以成人为敏感受体开展人体健康风险评估。经污染物筛选,确定土壤关注污染物为铅、砷、锌、锰、钼、钴、硒、铊、铍、总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地下水关注污染物包含锰、锌、挥发酚、氨氮、氟离子、砷、镉、铅、镍、钴、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主要暴露途径为经口摄入污染土壤、皮肤接触污染土壤和吸入污染土壤颗粒物。

风险评估表明,土壤中砷的综合致癌风险为2.57×10⁻³、综合危害商为43.61,钴的综合致癌风险为5.80×10⁻⁶、综合危害商为1.36,砷、钴的致癌风险和非致癌危害商均超过可接受水平,风险不可接受;铍的致癌风险和危害商均低于可接受水平,风险可接受。铅采用ALM成人血铅模型评估,土壤铅ALM控制值773mg/kg,地块铅最大检出浓度4290mg/kg超出该控制值。地下水中各关注污染物在不考虑饮用的情况下,致癌风险和危害商均未超过可接受水平,风险可接受。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计算风险控制值并结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确定土壤修复/风险管控污染物为砷、钴及铅,其修复/风险管控目标值分别为60mg/kg、70mg/kg、800mg/kg。据此确定土壤建议修复/风险管控范围约32806m2,方量约108246.5m3。

由于地块污染空间分布范围较广,污染物垂向迁移深度较大,同时地质条件复杂,开展修复/风险管控工作挑战大,地块周边无环境敏感目标,同时属于暂不开发利用的现状,建议针对地块范围内污染土壤优先采取切断暴露途径的工程控制技术进行风险管控,推荐采用原位阻隔技术进行风险管控;备选固化/稳定化技术进行污染土壤修复。并配合围挡、标识牌等制度控制措施巩固修复/风险管控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