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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农药环境评价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2023年度项目指南(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3-08-28
来源: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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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农药环境评价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于20029月通过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织的首批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验收并授牌(环发〔2002128号)。现隶属于生态环境部,依托单位为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重点实验室主要围绕新污染物环境行为与污染物多介质迁移归趋、生物毒性、生态危害与健康效应、以及污染控制与环境管理技术研究等领域开展研究工作。

为支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生态环境学科发展,充分利用本重点实验室的学科优势和平台资源,加强与国内外的合作交流,提高重点实验室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现发布国家环境保护农药环境评价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第一批),欢迎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科研人员踊跃申请。

一、主要资助领域与方向

重点实验室资助方向包括但不限于下述研究内容:

1. 基于同位素示踪法的农药迁移代谢机理机制研究;

2. 多环境介质中农药等典型新污染物迁移转化、环境风险与溯源技术;

3. 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过程抗生素/抗性基因的高效去除机制及技术研究

4. 新污染物毒性效应及作用机理;

5 内分泌干扰物的代际效应及致毒机理;

6. 锂电行业涉锂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调查评估

二、资助对象

1.凡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位的研究人员,可单独或联合提出申请,填写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

2.开放课题主要支持本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以外的科研人员,包括客座人员和外单位研究人员,同时需指定至少一名本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作为合作者。

3. 不支持正在承担开放课题的负责人作为申请人参与此次申报。

三、申请办法及说明

1.申请者填写《国家环境保护农药环境评价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经申请者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书须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与纸质版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一致。

3.申请的课题由本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组织评审,课题获得重点实验室主任批准后,重点实验室将开放课题批准通知下达给申请者后,申请者填写并提交任务书。

4.课题经费参照《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财务管理规则》管理。

5. 课题成果要求:(1)提交科技报告;(2)发表成果由课题承担者所在单位与重点实验室共享,以“国家环境保护农药环境评价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作为第一资助标注。

6.开放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每项课题资助金额为6-10万元人民币。

7. 原则上项目资助率不超过申报总数的30%

8. 2023年度项目申请截止受理日期为2023915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妮

电话:13770774847

E-mailnini@nies.org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8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2号门

邮编:210042

 

附件:国家环境保护农药环境评价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docx

 

 

 

                                        

                         国家环境保护农药环境评价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