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湖北江汉平原站(农田)(以下简称“江汉平原站”)是第三批由生态环境部批准成立的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依托单位为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按照“一主多辅成网”方式布局,江汉平原站主站设在湖北省孝感市内,辐射江汉平原核心区域的仙桃、潜江、天门等地。江汉平原站是全国生态质量监测网络的关键节点之一,主要任务“长期监测、积累数据;强化应用、服务监管;天地一体、地面验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在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与评价工作中发挥“控制性”作用,重点关注农田生态系统质量、农业面源污染,以及生物多样性、外来入侵物种。
为充分发挥江汉平原站作为生态质量综合监测和生态问题专题研究的平台功能,提高江汉平原站科学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现发布江汉平原站2026年度开放课题申报指南,欢迎国内外相关领域科研人员踊跃申请。
一、重点资助领域与方向
1.农田环境质量健康研究
2.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3.江汉平原农业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研究
4.江汉平原农田碳核算和碳库稳定研究
5.江汉平原农田土壤双碳目标下微生物调控与碳增汇研究
6.江汉平原农田、湿地生态监测新技术
二、资助对象
1.申请人必须为开放课题的实际负责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一时间段内,申请人只能主持1项江汉平原站开放课题。
2.开放课题需指定至少一名依托单位固定人员作为课题的合作研究者。
三、申请办法及说明
1.申请者填写《生态环境部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湖北江汉平原站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经申请者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书须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与纸质版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一致。
3.申请书的研究区域应当在江汉平原站的监测研究范围内。
4.申请的课题由评审专家组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进行评审,课题获得江汉平原站相关项目负责人同意后,江汉平原站将开放课题批准通知下达给申请者,申请者填写并提交任务书。
5.课题经费参照《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财务管理规则》管理。
6.课题成果要求:(1)提交《开放课题结题报告》;(2)提交课题涉及的监测数据与实验数据;(3)至少发表1篇SCI论文(或CSCD核心论文),或报送1篇政策建议被司局级部门采纳,且该成果的第一单位为生态环境部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湖北江汉平原站;(4)本课题资助的所有成果均需标注生态环境部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湖北江汉平原站开放课题资助。
7.开放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12-18个月,每项课题资助金额为3-5万元人民币。
8.2026年度项目申请截止受理日期为2026年5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勇华、黄思杰
电 话:025-85287130、85287143
E-mail:liuyh@nies.org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8号
邮 编:21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