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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流系统生态缓冲拦截、过滤与净化技术研究》项目关于采购激光粒度分析仪的询价函
发布时间:2023-09-13
来源: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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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资产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溪流系统生态缓冲拦截、过滤与净化技术研究项目中流域泥沙理化性质分析的需求,我所拟开展激光粒度分析仪设备采购工作,现向社会公开选聘询价采购单位,诚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根据询价材料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溪流系统生态缓冲拦截、过滤与净化技术研究项目

2、采购设备:激光粒度分析仪

3、数量需求:1台。

4、项目最高限价:20万元。

二、资格要求与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的登记业务范围须涵盖投标业务要求;

3、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信用中国政府网站查询,并打印盖章);

4、近三年内有相关业绩。

三、技术要求

1、测试范围应涵盖12000微米;

2、测量准确性和重复性误差≤0.5%

3、采样速度大于8000/秒;

4、支持SOP自动测量、自动对中、自动浓度调整,自动保存和打印

5、光电探测器数量不少于50个;

6、配置电脑及打印机各一台;

7、配置粒度测定软件一套;

8、配置镜片及标准样品各1套,

9、提供仪器上门安装、调试及维修服务。

四、询价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内容包括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报价书、前期工作基础或业绩合同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文件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规格,侧面装订成册,否则视为废标。

五、申报文件的递交

1、申报文件一式五份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在档案袋上标明项目名称和申报单位名称,封口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密封档案袋上注明“在评审日期及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快递外包装须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等基本信息,否则视为废标;

4、若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标记,我所对申报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5、提交申报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092012:00,逾期不得对其申报文件做任何修改。

六、联系方式

1、材料邮寄:

江苏省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2号门采购小组快递柜

徐老师(025-85287266)(不接受技术咨询)

2、技术咨询:

甘老师(025-85287619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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