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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和县花山溪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流域水、土环境质量调查及类别划分与土壤生态支持系统构建项目委托业务承担单位公开征集的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3-11-10
来源: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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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财政拨款项目委托业务费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所拟组织“平和县花山溪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流域水、土环境质量调查及类别划分与土壤生态支持系统构建项目”外协业务委托单位公开征集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集与申报

(一)申报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 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的登记业务范围须涵盖投标业务要求;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信用中国政府网站查询,并打印盖章)

5.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内容 

1. 采购需求 

花山溪流域地表水—地下水水质水量耦合模拟委外业务。需完成《平和县花山溪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流域水、土环境质量调查及类别划分与土壤生态支持系统构建》开展过程中涉及的建立地表水—地下水水质水量数值模型,确定地表水—地下水的相互转换关系

2. 技术规格及要求

2.1 目标任务

1)工作目标

根据《平和县花山溪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流域水、土环境质量调查及类别划分与土壤生态支持系统构建》项目要求,为辅助花山溪关键流域典型重金属迁移转化规律及通量研究,需要开展该流域地表水—地下水水质水量耦合模拟研究,构建典型流域地表水-地下水耦合模型,解析典型重金属在流域地表水与地下水系统中的迁移转化过程与时空演化特征,为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水量供应与水质安全提供模型支撑。

2)主要任务

1)研究花山溪流域地表水-地下水交互关系,基于地表水及地下水监测数据,包括地表河流径流量及地下水水位,校正地表水-地下水耦合模型,实现研究区地表水与地下水水量交换的模拟预测;

2)基于花山溪流域典型重金属在地表水及地下水系统的迁移转化规律与校验的地表水-地下水水动力耦合模拟模型,构建典型重金属迁移转化的耦合模拟模型,实现典型重金属在地表水-地下水之间交换通量的模拟预测,为流域水资源可持续供应提供科学依据与决策支撑。

2.2 主要工作内容

1)花山溪流域地表水-地下水水动力耦合模型

收集整理研究区地形图、土地利用类型、土壤分布类型以及气象水文数据集,首先采用SWAT模型构建流域分布式水文模型,采用流域出口处观测径流量校正模型,实现主要河道径流量的精准模拟;收集整理研究区地质图、水文地质图以及区内水文地质试验成果与地下水水位监测数据,采用MODFLOW-NWT构建研究区地下水水流模型并采用长期地下水水位观测数据校正;采用SWAT-MODFLOW耦合模拟程序实现流域地表水地下水水动力模拟,预测流域地表水地下水交互关系及水量。

2)花山溪流域典型重金属迁移模拟模型

基于地表水—地下水水动力耦合模型及典型重金属迁移转化机制,构建流域典型重金属在地表水—地下水系统中迁移的耦合模拟模型,预测典型重金属在地表水—地下水之间的交换通量,解析地表水体中超标重金属来源及分配比例,为流域水资源水量可持续供应及水质安全提供科学依据与决策支撑。

2.3 主要实物工作量

1)花山溪流域地表水地下水水动力耦合数值模型1个;

2)花山溪流域典型重金属迁移模拟模型1个;

2.4 提交成果

1)花山溪流域地表水地下水水动力耦合模拟模型及重金属迁移模拟模型;

2)基于流域地表水地下水耦合模型量化典型重金属地表水地下水交换通量的成果报告及相关图件。

3. 采购预算:控制价为70.0万元(人民币)

4. 服务时间:合同约定。

 

二、申报文件的要求

(一)申报内容的要求

申报内容包括: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报价书、前期工作基础或同类型业绩合同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投标文件盖章电子版

(二)申报文件的格式

1.申报文件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规格,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侧面胶装装订,否则视为废标;

2.申报文件装订成册;

3.申报文件因表达不清而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单位自负。

(三)申报须知

1.申报文件一式五份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在档案袋上标明项目名称和申报单位名称,封口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密封档案袋上注明“在评审日期及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快递外包装须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等基本信息,否则视为废标;

4.若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标记,我所对申报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四)申报文件的递交

提交申报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11月19日17:00,逾期不得对其申报文件做任何修改。

三、承担单位遴选准则

南京所将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四、其他

1.围标、串标一经查实,视为废标,并纳入合作单位诚信档案,对于库内合作单位取消入库资格

2.本询价函解释权归属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五、联系方式

1.材料邮寄:

江苏省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2号门采购小组快递柜

老师025-85287093)(不接受技术咨询)

2.技术咨询:

王老师025-58965826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202311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