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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震德化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8
来源: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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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原昆山震德化工有限公司地块位于昆山市张浦镇吴淞江与振兴西路之间,地块占地面积2139.01 m2。原生产企业主要从事硫酸、盐酸和氢氧化钠的分装和销售,目前该地块已拆为空地并覆土平整。201711月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开展了前期调查工作,结果显示土壤样品中检出的污染物含量均低于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或通过风险评价程序计算出的土壤风险控制值。但地块土壤pH值范围为3.6~10.8,初步划定土壤碱性异常面积约2242 m2,土壤酸性异常面积约266 m2202111月,昆山市张浦镇经济促进局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南京所”)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为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

根据昆山市张浦镇经济促进局提供的说明文件,该地块拟用于绿植、树木、草皮等观赏防护类植物种植,不作为粮食蔬果等食品作物种植,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

二、实施情况

根据历史用途变迁资料、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获取的信息,南京所2022110~228对震德化工地块完成调查采样及检测工作。

三、调查结果

地块内土壤样品:共设置9 个土壤钻孔采样点(含1 个对照点),共计采集土样54份,送检土壤样品54 份。土壤样品中铜、镍、铅、镉、砷、汞、铬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和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土壤样品中有机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GB36600DB4403/T 67的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以及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的计算方法和推荐模型参数计算的风险控制值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共设5 个地下水监测井(含1 个对照点),共计地下水样品5 份,送检地下水样5 份。地下水检出的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除砷以外)含量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水标准限值或《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中规定的第二类筛选值,地下水中W3W0两个点位总砷超过IV类水标准限值,超标倍数分别为0.390.44倍。地下水常规指标中,总硬度除对照点外,其余4个点位均超过Ⅳ类水质标准,最高浓度超标6.7倍;溶解性总固体浓度均超过Ⅳ类水质标准,最高浓度超标19.4倍;氯化物存在W2W3W43个点位超标,最高浓度超过Ⅳ类水质标准限值的17.4倍;硫酸盐指数存在W1W3两个点位超标,分别超过Ⅳ类水质标准限值的4.43倍和1.67倍。 

综上,按照二类用地筛选值评价,本项目昆山震德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址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但地下水受到砷、硫酸盐、氯化物等指标的污染,建议地下水不能作为生活用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