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2024年11月4日,我所采购小组对各采购项目申报单位及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确定了4个项目拟承担单位。
现将项目拟承担单位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2日。如对上述结果有疑义,请于2024年11月12日17:00前与我所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5)85287093
附件:2024年11月采购项目拟承担单位一览表.docx
南京所采购小组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