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财政拨款项目委托业务费管理办法》(科财函〔2019〕226号)、《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委托业务管理细则》(国南环通〔2022〕2号)等有关规定,我所拟组织“珠海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项目”中特征污染物溯源及水文地质补充调查外协业务委托单位公开比选征集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集与申报
(一)申报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的登记业务范围须涵盖投标业务要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信用中国政府网站查询,并打印盖章)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人需要满足以下要求:拥有一支专业、具有丰富经验的溯源方法和水文地质调查专业技术团队;具备开展同位素溯源分析及水文地质调查所需的仪器设备。在珠海市从事过相关的水文地质调查工作,掌握较为丰富的珠海市地质资料;拥有较强的地下水环境特征分析能力、图件绘制与调查报告的编制能力。
(二)工作内容
1.采购需求:“珠海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项目”中特征污染物溯源及水文地质补充调查委外业务。
需完成《珠海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项目》开展过程中涉及的地下水中铊、钡、氨氮、铁和锰超标组分溯源分析,地形测绘,区域地质与水文地质补充调查,三维地质结构模型构建,雨量站建设等任务。
详细的采购需求工作量见附件1。
2.采购预算:控制价为70万元(人民币)
3.服务时间:合同约定。
二、申报文件的要求
(一)申报内容的要求
1.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报价书;
3.前期工作基础或类似业绩合同;
4.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查询结果;
5.本项目工作方案等。
申报文件模板见附件2,上述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文件的格式
1.申报文件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规格,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页码,否则视为无效标;
2.申报文件因表达不清而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单位自负。
(三)申报须知
1.申报文件一式五份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在档案袋上标明项目名称和申报单位名称,封口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密封档案袋上注明“在评审日期及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快递外包装须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等基本信息,否则视为废标;
4.若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标记,我所对申报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四)申报文件的递交
申报文件请于2025年2月26日17:00前(以邮戳为准)寄至南京所采购小组快递柜(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二号门,邮编:210042),并将电子文件发至邮箱(kjc@nies.org),邮件主题请标为“申请的具体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逾期恕不接受。
三、承担单位遴选准则
南京所将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四、其他
1.围标、串标一经查实,视为废标,并纳入合作单位诚信档案,对于库内合作单位取消入库资格;
2.本公告解释权归属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五、联系方式
1.材料邮寄:
张老师(025-85287093)(不接受技术咨询)
2.技术咨询:
王老师(025-58965826)
附件1:项目采购需求工作量.docx
附件2:申报文件模板.docx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