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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大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一期)钻探建井服务委托业务项目受托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1
来源: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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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我所拟公开征集大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一期)钻探建井服务受托单位。具体事项如下:

一、 征集与申报

(一)申报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登记的业务范围须涵盖本项目业务求(证明文件以A4纸尺寸整张打印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申报单位无严重失信行为(信用中国政府网站查询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征集发布之日起至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打印并加盖公章);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内容

1.采购需求:大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一期)地下水监测井建设服务。根据项目需求,需按照采购人要求建设130口监测井,总进尺约1200米。其他要求包括:1)钻探施工前采用物探设备对拟实施钻探位置进行管线探查;(2)地下水监测井将结合场地实际,作为长期监测井使用,监测井建成后24小时内进行成井洗井,记录施工过程土层性质、点位坐标、高程,绘制钻孔剖面图等;(3)建设井台和标识牌,相关标牌、铭牌、井台、警示柱的设置参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附录A执行。

2.采购预算:控制价为95万元(人民币),包括完成该项目所需的设备、耗材、人员差旅、税费等一切费用。(实际工作过程中,可能会有工作量变更,费用不再增补)

3.服务时间:合同约定。

1 工作量预估统计

序号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工作量

单位

1

物探探测

钻探施工前采用物探设备对拟实施钻探位置进行管线探查

130

2

监测井建设

建井过程规范,满足现场质控要求

1200

3

洗井

监测井建成后24小时内进行成井洗井

130

4

修建井台、井口保护装置及标识牌

修建井台、井帽上锁具,立包含监测井信息的标识牌

150

5

工程点测量

RTK测量新建监测井井位坐标和高程

150

6

钻探记录

包括单井设计图、钻孔综合柱状图、洗井记录表等记录表和过程照片等

130

注:项目所在地辽宁省大连市,受托单位报价内需含人工费、设备材料费等完成现场工作的所有费用

 

二、申报文件要求

(一)申报内容要求

申报内容包括: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信能力证明、报价书、前期工作基础或业绩合同(必须提供类似工作业绩)项目实施方案等内容,并各类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文件模板见附件

(二)申报文件格式

1.供应商应按照文件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为节约资源,建议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建议胶装)并编制目录,逐页编码

2.由于编排混乱导致申报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三)申报须知

1.申报文件一式五份(正本2份、副本3份)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在档案袋上标明项目名称和申报单位名称,封口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密封档案袋上注明在评审日期及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快递外包装须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等基本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标;

4.若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标记,我所对申报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四)申报文件递交

申报文件请于2025102017:00前(以邮戳为准)寄至南京所采购小组快递柜(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二号门,邮编:210042),并将电子文件(正本盖章扫描件)发至邮箱(kjc@nies.org),邮件主题请标为申请的具体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逾期恕不接受。

三、受托单位遴选准则

南京所将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审,择优确定项目受托单位。

四、其他

1.围标、串标一经查实,视为废标,并纳入合作单位诚信档案;

2.本文件解释权归属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五、联系方式

1.材料邮寄:

张老师(025-85287093)(不接受技术咨询)

2.技术咨询:

李老师18521303914

 

附件:申报文件模板.docx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2025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