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辽科奖办发〔2025〕5号的要求,现对我单位拟参与申报的项目“农田重金属、农药污染修复与安全利用关键技术及应用”情况予以公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自即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公示内容有异议,须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真实姓名等。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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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5-85287630。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