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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沿信江一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土壤及地下水样品检测服务委托业务项目受托单位的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5-12-18
来源: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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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我所拟公开征集沿信江一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土壤及地下水样品检测服务受托单位。具体事项如下:

一、 征集与申报

(一)申报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登记的业务范围须涵盖本项目业务需求(提供营业执照和CMA资质证书证明文件以A4纸尺寸整张打印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申报单位无严重失信行为(信用中国政府网站查询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征集发布之日起至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打印并加盖公章);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内容


1.采购内容及基本要求沿信江一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土壤及地下水样品检测服务

1针对江西省铅山县化工园区18家化工企业用地进行初步调查工作。18家企业将分批退出和拆除,预估最快2026年底前完成所有企业拆除初步调查采样检测工作将根据18家企业的拆除进度分批次多次进场开展调查采样,受托单位须根据拆除推进情况,无条件按照我所要求进场取样原则上,受托单位自行企业协调进场采样事宜。

2受托单位需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要求,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和检测分析工作,受托单位在开展样品采集等现场工作过程中需保证安全施工并自行承担现场工作期间全部安全责任;需出具盖有CMA章(无CMA认证的项目需盖有检测专用章)的纸质版原件和检测报告等成果资料不少于2份,成果满足甲方项目验收要求应确保采样的规范性及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并有义务配合甲方开展检测数据质量现场核查或延伸审计等工作。

3根据项目需求,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沿信江一公里范围内18家企业地块开展不少于1760个土壤及88个地下水样品采集工作完成地块内及周边地表水、背景土壤及地下水等样品的检测工作,检测因子包含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基本45项及各地块特征污染物,工作量预估统计表见表1具体检测内容以后续通过专家评审后的工作方案为准。

4)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响应承诺现场采样工作及实验室检测指标、样品数量将严格遵循通过专家评审会的《沿信江一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工作方案》,以最终确定的点位布设、测试项目及样品数量执行,确保采样及检测方案的科学合理性与合规性,所有检测因子检测时效性均满足国家和江西相关技术要求。样品到达实验室后,受托单位须主动与我所确认样品数量、测试方法等信息,根据技术规范进行分析检测并提供分析结果,并对分析结果的准确性负责并有义务配合甲方开展检测数据质量核查或延伸审计等工作。格式自拟,但以上内容不可偏离,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本次采购采用包干价模式,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响应承诺中标后,若因实际工作量调整或专家评审意见修改方案,受托单位将严格按照包干价执行,不再向采购方申请任何增补费用。格式自拟,但以上内容不可偏离,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采购预算:控制价为98.91万元(人民币),包括完成该项目检测工作量(以实际方案为准的检测工作内容)所需一切费用。

3.服务时间:受托单位需按照甲方要求,在样品采集7日内完成样品检测分析工作并提交电子版检测数据其他按合同约定

1 土壤和地下水工作量预估统计(具体检测内容以实际工作方案为准)

序号

工作内容

检测指标

工作量

1

土壤

pH、重金属(镉、铅、铬、铜、锌、镍、汞、砷、锰、钴、硒、钒、锑、铊、铍、钼、六价铬)、无机物(氰化物、氟化物、氨氮、硫化物、磷酸盐)、有机物(二氯乙烯、二氯甲烷、二氯乙烷、仿、三氯乙烷、四氯化碳、二氯丙烷、三氯乙烯、三氯乙烷、四氯乙烯、四氯乙烷、二溴氯甲烷、溴仿、三氯丙烷、六氯丁二烯、六氯乙烷、苯、甲苯、氯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三甲苯、二氯苯、三氯苯)、苯酚类化合物、多环芳烃、二噁英、多氯联苯类、石油烃和(DB36/1282-2020)中基本项目

1760

2

地下水

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氰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量、氮、硫化物、钠、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亚硝酸盐、硝酸盐、氯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硒、镉、六价铬、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和土壤中检测因子能测尽测

88

注:项目所在地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受托单位报价内需包含人工费、设备材料费等完成委托内容的所有费用,报价明细表需体现单价。

二、申报文件要求

(一)申报内容要求

申报内容包括: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资信能力证明、报价书、前期工作基础或业绩合同、项目实施方案等内容,并在各类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文件模板见附件。

(二)申报文件格式

1.供应商应按照文件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为节约资源,建议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建议胶装)并编制目录,逐页编码;

2.由于编排混乱导致申报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三)申报须知

1.申报文件一式五份(正本2份、副本3份)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在档案袋上标明项目名称和申报单位名称,在封口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密封档案袋上注明在评审日期及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快递外包装须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等基本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标;

4.若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标记,我所对申报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四)申报文件递交

申报文件请于2025122617:00前(以邮戳为准)寄至南京所采购小组快递柜(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二号门,邮编:210042),并将电子文件(正本盖章扫描件)发至邮箱(kjc@nies.org),邮件主题请标为申请的具体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逾期恕不接受。

三、受托单位遴选准则

南京所将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审,择优确定项目受托单位。

四、其他

1.围标、串标一经查实,视为废标,并纳入合作单位诚信档案;

2.本文件解释权归属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五、联系方式

1.材料邮寄:

郭老师(025-85287039(不接受技术咨询)

2.技术咨询:

老师(15805163169

附件:申报文件模板.docx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2025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