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便携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仪器商”):
为确保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土壤 重金属的测定 便携式X射线荧光光谱法》(以下简称“本标准”)的科学性、准确性与适用性,充分验证不同品牌(型号)便携式X 射线荧光光谱仪在土壤重金属测定中的性能一致性,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仪器商参与本标准的方法比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单位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征集目的
通过组织不同仪器商参与方法比对,获取多品牌、多型号仪器在土壤重金属(如铅、镉、铜、锌、铬、镍、砷、汞等,具体以比对方案为准)测定中的数据结果,验证本标准方法对不同仪器的兼容性,发现方法中可能存在的技术问题并优化,为标准的后续完善及正式发布提供数据支撑,同时推动便携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在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规范化应用。
三、参与要求
(一)资质要求:参与仪器商需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等经营资质,所提供的便携式 X 射线荧光光谱仪需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具备产品合格证、计量检定/校准证书(在有效期内)等证明文件。
(二)仪器要求:参与比对的仪器需具备土壤重金属测定功能,仪器为手持式或便携式;若仪器有不同配置版本(如不同探测器类型、分析模式等),需明确说明是否都参与比对(如有)。
(三)配合要求:参与仪器商需指定专人负责本次比对工作,按征集单位要求按时提交仪器相关信息(如仪器品牌、型号、技术参数、生产厂家联系方式等),严格遵循比对方案完成样品测定,并及时反馈测定数据及相关问题;需承诺所提供数据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征集单位开展数据核查与技术沟通。
四、征集流程
(一)信息填报:有意向参与的仪器商请于2025年9月25日前,填写《便携式 X 射线荧光光谱仪方法比对参与申请表》(见附件1),并将申请表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仪器合格证、计量检定/校准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征集单位指定邮箱(邮箱地址:henanfyh @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方法比对报名】+仪器商名称+仪器型号”)。
(二)资格审核:征集单位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仪器商的资质及仪器符合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件发送《方法比对实施方案》,明确比对样品信息、测定步骤、数据报送要求等内容;审核未通过的,将说明原因。
(三)比对实施:比对工作在征集单位统一开展(南京市栖霞区纬地路9号),参与仪器商需按照《方法比对实施方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初步时间为2025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以方案为准)完成比对样品的测定,填写《方法比对数据报送表》,并将数据表及原始数据记录(如仪器测定谱图、数据导出文件等)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数据汇总与反馈:征集单位将对所有参与仪器商的测定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初步比对报告。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方法比对不收取任何费用,比对样品由征集单位统一提供,仪器商需承担自身仪器的运输、调试及测定过程中的耗材(如探测器保护膜等)费用、参与比对的差旅费和住宿费。
(二)征集单位将对仪器商提交的资质信息、仪器参数及测定数据严格保密,仅用于本次标准方法比对及标准编制工作,不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三)参与本次方法比对且数据符合要求的仪器商,其仪器信息将作为本标准编制过程中的重要参考依据,在标准后续的宣贯及应用推广中,同意被推荐给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第三方检测单位等潜在用户(需经仪器商同意)。
(四)若在比对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可随时联系征集单位技术负责人(联系人:冯艳红,联系电1381391934(微信号/17715249458)。
六、附件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