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土壤环境管理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于2008年经生态环境部批准启动建设,是生态环境部在土壤环境安全、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主要技术支持单位,是最早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的前瞻性和战略性应用理论与实用技术研究的部属科研机构。主要任务为针对我国土壤环境问题,瞄准国家环境战略需求和国际土壤环境科学发展前沿,以保障土壤环境安全为核心,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的前瞻性和战略性的应用理论与实用技术研究,为国家土壤环境保护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和技术支撑。
为支撑“美丽中国”建设的重大需求,促进土壤污染与防治相关学科的发展,加强与其他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提高重点实验室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现发布生态环境部土壤环境管理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2025年度开放课题申报指南,欢迎国内外相关领域科研人员踊跃申请。
一、重点资助方向
1. 土壤环境健康、环境基准与风险评估方法;
2. 土壤、地下水污染“第二代”调查评估技术;
3. 土壤、地下水污染绿色低碳管控修复技术、材料与设备;
4. 土壤、地下水新污染物筛查、评估与管控修复技术;
5. 土壤、地下水污染物通量监测与溯源技术;
6. 土壤、地下水环境背景值及成因研究、趋势分析;
7. 土壤固碳增汇技术;
8. 人工智能赋能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
重点实验室优先资助基于土壤、地下水实际环境问题开展的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申请人应在申报书第八部分介绍拟开展工作的现场情况,并附相关方(土地使用权人、当地管理部门等)提供必要支持的承诺。
二、资助对象
1.开放课题主要支持依托单位固定人员以外的科研人员,包括各高校及研究院所的在职科研人员、博士后及海外研究人员等。
2. 申请人须为开放基金项目的实际负责人,一般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 申请人只能同时主持1项开放基金项目,需确定1名本重点实验室全职研究人员作为合作联系人,若获资助需与合作联系人开展实质合作研究。
4. 不支持正在承担开放课题的负责人作为申请人参与此次申报。
三、申请办法及说明
1.申请者填写《土壤环境管理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经申请者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书须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与纸质版申请书的内容须一致。
3.申请的课题由本重点实验室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组织评审,获批名单将在所网站和“土壤之声”公众号发布。
4. 获批课题负责人根据申报书填写《生态环境部土壤环境管理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实施任务书》。
5.课题经费参照《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中管理与科技支撑项目的相关规定管理,课题管理费可参照申请单位相关规定收取。
6. 课题成果要求:(1)提交《开放课题结题报告》;(2)至少发表1篇SCI或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且该论文的第一单位为“土壤环境管理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3)本课题资助的所有成果均需标注“土壤环境管理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4)遵守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和本重点实验室的相关保密要求。
7.开放课题研究期限为1-2年,每项课题资助金额约3-4万元人民币或按任务书约定。
8. 2025年度项目申请截止受理日期为2025年12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老师
电话:025-58965819
邮箱:sjq@nies.org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纬地路9号江苏省生命科技创新园F3栋
邮编:210023
附件:申请书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