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国南环通〔2023〕9号)等有关规定,我所拟组织《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安庆市城区地下水监管能力建设项目采购》项目中“地下水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委托业务项目受托单位公开征集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与申报
(一)申报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登记的业务范围须涵盖委托业务需求(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申报单位无严重失信行为(信用中国政府网站查询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征集发布之日起至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打印并加盖公章);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内容
1.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地下水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委托业务;
(2)项目简介:我所承担的《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安庆市城区地下水监管能力建设项目采购》项目中“地下水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主要包括3个自动监测系统站房建设、占地、相关费用和3年的运维服务。
(3)运维需求
运维服务的需求见下表,运行维护的服务期限为3个站点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具体运维要求详见附件一。
序号 |
服务名称 |
1 |
地下水自动化监测站站房建设、占地及其他相关费用 |
2 |
3个地下水自动化监测站运维(3年) |
2.采购预算:控制价为87万元(人民币)
3.服务时间:合同约定。
二、申报文件的要求
(一)申报内容要求
申报内容包括: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资信能力证明、报价书、前期工作基础或业绩合同、项目实施方案等内容,并各类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文件模板见附件。
(二)申报文件格式
1.申报文件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规格,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页码,否则视为无效标;
2.申报文件因表达不清而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单位自负;
(三)申报须知
1.申报文件一式五份(二本正本,三本副本),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在档案袋上标明项目名称和申报单位名称,封口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密封档案袋上注明“在评审日期及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快递外包装须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等基本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标;
4.若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标记,我所对申报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四)申报文件递交
申报文件请于2023年11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至南京所采购小组快递柜(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二号门,邮编:210042),并将电子文件发至邮箱(kjc@nies.org),邮件主题请标为“申请的具体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逾期恕不接受。
三、承担单位遴选准则
南京所将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审,择优确定项目受托单位。
四、其他
1.围标、串标一经查实,视为废标,并纳入合作单位诚信档案,对于库内合作单位取消入库资格;
2.本文件解释权归属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五、联系方式
1.材料邮寄:
张老师(025-85287093)(不接受技术咨询)
2.技术咨询:
赵老师(18851179989)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