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国南环通〔2023〕9号)等有关规定,我所拟组织《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安庆市城区地下水监管能力建设项目采购》项目中“地下水自动监测站仪器采购”受托单位公开征集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与申报
(一)申报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登记的业务范围须涵盖委托业务需求(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申报单位无严重失信行为(信用中国政府网站查询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征集发布之日起至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打印并加盖公章);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内容
1.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地下水自动监测站仪器采购;
(2)项目简介:我所承担的《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安庆市城区地下水监管能力建设项目采购》项目中“地下水自动监测站仪器采购”。各指标分析仪器列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的水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必须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地下水自动监测系统各指标分析仪器末列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的水质监测仪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计量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评价报告。
(3)设备采购需求
仪器类型及数量见下表,具体主要功能要求详见附件一(请各意向单位予以重视)。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内容 |
数量 |
单位 |
1 |
常规多参数在线分析仪 |
包含主机、pH、水温、电导率、溶解氧、ORP |
3 |
套 |
2 |
高锰酸盐指数在线分析仪 |
高锰酸钾氧化-滴定法 |
3 |
台 |
3 |
氨氮在线分析仪 |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
3 |
台 |
4 |
亚硝酸盐氮分析仪 |
分光光度法 |
3 |
台 |
5 |
硝酸盐氮分析仪 |
紫外分光光度法 |
3 |
台 |
6 |
挥发酚水质自动分析仪 |
伏安法/分光光度法 |
1 |
台 |
7 |
铅水质自动分析仪 |
伏安法/分光光度法 |
1 |
台 |
8 |
铜水质自动分析仪 |
伏安法/分光光度法 |
1 |
台 |
9 |
水位计 |
电极法 |
3 |
台 |
10 |
采样单元 |
无扰动采样等 |
3 |
套 |
11 |
预处理及配水单元 |
对水样进行预处理、为仪表提供样水 |
3 |
套 |
12 |
控制单元 |
系统控制等 |
3 |
套 |
13 |
数据采集与传输单元 |
数据采集、传输等 |
3 |
套 |
14 |
虚拟专用网络(VPN) |
联网至国家、省、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
|
|
15 |
辅助单元 |
包含UPS不间断电源、视频监控系统、环境监控系统等部分 |
3 |
套 |
16 |
安装、调试、人工费 |
3个地下水自动监测站 |
|
|
2.采购预算:控制价为90万元(人民币)
3.服务时间:合同约定。
二、申报文件的要求
(一)申报内容要求
申报内容包括: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资信能力证明、报价书、前期工作基础或业绩合同、项目实施方案等内容,并各类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文件格式
1.申报文件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规格,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页码,否则视为无效标;
2.申报文件因表达不清而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单位自负;
(三)申报须知
1.申报文件一式五份(二本正本,三本副本),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在档案袋上标明项目名称和申报单位名称,封口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密封档案袋上注明“在评审日期及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快递外包装须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等基本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标;
4.若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标记,我所对申报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四)申报文件递交
申报文件请于2024年1月4日17时前(以邮戳为准)寄至南京所采购小组快递柜(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二号门,邮编:210042),并将电子文件发至邮箱(kjc@nies.org),邮件主题请标为“申请的具体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逾期恕不接受。
三、承担单位遴选准则
南京所将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审,择优确定项目受托单位。
四、其他
1.围标、串标一经查实,视为废标,并纳入合作单位诚信档案,对于库内合作单位取消入库资格;
2.本文件解释权归属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五、联系方式
1.材料邮寄:
张老师(025-85287093)(不接受技术咨询)
2.技术咨询:
赵老师(18851179989)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2023年12月28日